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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教学

目录:

1、教学督导

2、学籍管理

3、教务管理

教学督导

教学是项目工作的中心,为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教学人员要刻苦钻研教学业务,认真研究教学规律,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扎扎实实地抓好各个教学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此,拟定下列教学常规,作为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认真备课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备课必须做到:

1.熟悉教材

教师要深入钻研教材和有关资料,明确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掌握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及其与先行、后继课程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弄清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具体内容,为编写教案作好准备。

2.制订学期课时授课计划

在开课前,教师要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本课程的学期课时授课计划。

3.熟悉学生情况

教师要观察和研究学生,研究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学习方法、学习态度及学习兴趣和爱好,了解全班的基本状况及学生的个体情况,教学时做到有的放矢。

4.认真写好教案

每一堂课均应写一个完整的书面教案,教案中应写明每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主要教学内容和过程,重点难点的处理,多媒体课件的主要内容、时间分配与作业并确定教学内容的能力结构。

5.做好课前准备

教师在课前应根据教案内容和学生实际水平加强课前思考,进一步考虑采用较佳的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尽可能采用多媒体等电化教学手段。

(二)认真讲课

教师应衣冠整洁、举止庄重,准时上课,按时下课,精心地组织好每一堂课,力争大多数学生当堂听懂所讲授的基本内容,要灵活地因课制宜地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组织教学

上课后教师应及时安定课堂秩序,集中学生注意力,组织教学应贯穿在教学的全过程,以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下课后教师应将上课日期、学生出勤及课堂纪律、授课内容、所布置的作业题号等情况填入《教学日志》。

2.复习旧课

其目的是温故引新。方法可以采用向学生个别提问(也可以集体测验)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肯定正确的,纠正错误的,补充遗漏的;有时也可采用由教师扼要复述旧知识的办法引入新课。

3.讲授新课

教师要用主要时间讲解新课,讲清概念,指明科学知识内在规律。讲课要条理清楚、概念正确、主次分明,逻辑严密;语言生动简练;板书清楚整齐。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贯彻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维、重视学生智力发展和能力培养。

4.课堂小结

教师在讲授新课后应抓住授课主要内容进行简明扼要的小结。

5.布置作业

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布置适当作业,起到复习巩固教学内容,利于学生智力的发展和能力的培养。

注:课堂教学中倡导双语教学、一体化教学。

(三)认真辅导

教师在课后,应及时通过互联网等手段进行辅导,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并了解学生对所教内容的掌握以及对教学工作的反馈信息,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

(四)认真批改作业

教师应及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要求全批全改,并适时将作业完成情况在班级里评讲。

(五)认真开展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研组的作用

1.教学部应组织教师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备好课,上好课。

2.根据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每位成员的教学工作;组织教师相互听课,总结经验;认真做好新教师培养工作;检查了解本组执行教学常规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3.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工作,改革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六)加强教学资料建设

教学部要重视各科教学信息的收集与积累。教材、参考书,考题、教学大纲等分类保存。指导任课教师制作教学课件。

(七)认真进行成绩考核,切实执行规定

(八)管教管导、教书育人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待学生要严格要求,耐心帮助。

2.在教学过程中,结合教学业务、通过具体事例,因势利导进行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的教育。做到满怀热情循循善诱。

(九)认真执行教学检查制度

1.教学检查是了解教学情况、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

2.在教学检查中,教师要对学生全面负责。要贯彻以教学为主的原则,贯彻以自我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促进自我改进的原则。使教学检查取得实效。

3.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听取师生对项目办领导的意见,检查教务工作情况;

(2)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对课程的教学质量状况作出全面的分析研究,并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3)按照北京电影学院教学应具有较强的实际技能的要求,对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4)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5)对辅导,批改作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6)对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7)对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检查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班级管理情况;

学籍管理

一、入学

1.1入学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证书,年龄在18-22岁,身心健康,经参加统一招生考试或高考,成绩合格者方具备入学条件。

1.2录取

具备入学条件,经笔试和面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1.3新生入学与注册

1)凡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院教学管理部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应按指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3)新生在体检复查中(三个月内)发现患有疾病者,经指定医院诊断,认为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一学年新生报到前一周内,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事先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开学后二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并注销其学籍。

5)因身体原因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必须事先凭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向学校请假。

6)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不按时到校或到校后不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①不按时办理注册手续延迟两天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②不按时办理注册手续延迟三天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

③不按时办理注册手续延迟四天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④不按时办理注册手续延迟五天及以上的学生,取消本学期修读课程。

二、考勤

1)要求学生必须按时上课,统计考勤。对出勤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处理。

①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课或课程评估的,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按旷课或旷考处理。

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因病请假应有指定医院证明(半天以内看病要有请假条,半天以上病休要有医院证明。)

③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事前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按旷课处理。

④批准手续:病假三天以内、事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病假三天以上事假一天以上,由班主任审核,报学院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缺勤按旷课处理。

⑤平时参加各类活动,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三次按一次旷课处理。

⑥任课教师或课代表(正、副班长)对上课的学生进行考勤。班主任对本班考勤定量抽查并详细记录,对缺勤学生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进行教育,每周将上周学生出考勤汇总表报教学管理部。

三、学生旷课、旷考、缓考和作弊

1)根据考勤,学生无故缺课(旷课)累计超过该门功课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时,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不得参加该课程评估,该课程学期成绩记为不合格,不准重考,必须重修。

2)对旷课者视情节给予如下处分:旷课一天(6学时)通报批评;旷课三天警告;旷课五天严重警告;旷课七天记过;旷课十天留校察看;旷课十五天劝退。

3)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评估时,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审核报学院教学管理部审批。再次评估时间由教学部通知。缓考按正常考试成绩纪录。

4)无故不能按时参加评估即旷考者,按试读生处理。

5)考试作弊者该课程记为“不合格”,取消重考机会。必须缴费重修,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给作弊学生以方便配合者,同样以作弊论处。

四、课程免修与免听

1)如果在读学生某门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已在其他学校(此类学校需经我校认定)考试通过,且与我校专业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时等相当,该学生可以申请该门课程免修。专业课一般不能免修。

2)免修申请办法:学生向学院教学管理部提出免修申请,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并提交已修课程的原始成绩单,经审核批准后,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3)免听申请办法:学生向学院教学管理部提出免听申请需出据有关资料及证书。批准后方可免听,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教学评估。

五、重新评估及重修

对于课程评估不合格的同学,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商定一个补习计划,在完成补习计划后,重新进行一次评估。经重新评估仍不合格者需要重新注册该课程的学习。

六、休学、停学和复学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休学:

1)经指定医院诊断,因病需停课治疗或修养在两个月及以上者;

2)一学期请假(包括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两个月及以上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由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

4)学生休学,须填写休学审批表,并附指定医院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材料报学院审批。

5)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因病未能痊愈的,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再休学一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期间,学生必须办离校手续,学生不用注册。

6)休(停)学学生需在休(停)学期满前两个月,本人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因病的需持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学院院长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如遇假期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前移。复学后,学生应按规定注册。

七、试读、退学、除名、开除学籍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试读生处理:

a、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仍有两门课程不及格者。

b、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者。

c、期中考试2/3课程不及格者转为试读生,试读期限最长一年,每学期末根据课程考试结果,确定是否撤销其试读决定。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

a、不能坚持学习,本人申请退学者;

b、不论何种原因,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者;

c、期中考试3/4课程不及格、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经重考后仍有3门课程或连同以前各学期累计达6门课程不及格者;

d、经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病或患有其它不能坚持学习的疾病者;

3)学生有下列之一者,应予以除名:

a、休(停)学期满无故逾期一个月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b、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

c、符合学生管理规定中应予开除的其他条件者;

d、办理正式退学手续的学生,只提供成绩证明;

e、学生退学、除名和开除学籍,由班主任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关材料,报学院院长审核批准。

教务管理

(一)编写教学课件的基本要求

为了真正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师必须在深入钻研教材、查阅参考资料、研究教学方法的基础上,编写每次课堂教学的计划。

编写教案时应突出体现以下几项: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二、教学内容

三、重点和难点

四、教学步骤与进程

五、课堂练习与课外作业

六、教学回顾

(二)关于听课的要求

教学负责人应经常性地听课,任课教师应允许他人听课;教学部要组织教师开展互相听课活动。

一、听课的几种主要类型

1.了解情况、检查督促型的。

2.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型的。

3.研究或观摩性的。

二、听课常规

1.听课前要了解进度和前面的内容,熟悉教材及重点难点,明确授课的目的要求,对本学科教学的一般方法也应有所了解。

2.听课过程中要有目的地观察并作记录。

3.听课后对上课情况应作分析。

4.要交换意见。

5.要填写《听课记录》并就表上所列课程的十个方面客观地评分。《听课记录》要妥为保管。

6.听课者要尊重授课者,听课前最好先打招呼(检查性的听课毋需打招呼),上课前应进入教室,下课后才能离开教室,听课中途不得随便交谈和走动。

三、无关人员不得擅入课堂听课。

(三)排课原则与调课办法

课程表是教师和学生必须共同执行的重要文件,是实施教学计划,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教师、学生及有关人员必须按课程表、有计划地开展教学活动。

一.编排课程表要符合教育规律的要求,要遵循以下原则:

1、各班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要均衡。

2、一个班各门课的任课教师要稳定。

3、各门课间隔进行,各类课程搭配合适。

4、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教师要支持教务部门按原则编排课程表,不应从个人利益出发干扰排课。课表一经排定,教师要根据课程表排定的上课时间,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学习与生活,严格地按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变动课程表,以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三.教师因特殊原因确需调课时,按以下办法办理:

1.教学工作本身需调课(含自习课)(如:考试,安排实践、讲座、参观等),教师应直接到教学部联系,由教学部安排并发出调课通知,有关教师应服从教学工作的需要。

2.教师个人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按请假手续先由教学部批假后,办理调课手续。

3.因各种原因缺课,一般应由本人与教学部联系,安排时间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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